《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-2022年版》发布

《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-2022年版》发布

本会持续11年推动的规范超说明书用药工作被写入2021年8月20日通过、2022年3月1日生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》;2021年8月25日中国人大网的《医师法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法律保障》一文指出,广东省药学会组织发布的《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(2020年版)》可以为各级医疗机构自我管理提供参考依据;2021年9月13日,国际药学联合会(FIP)官刊《国际药学杂志》(IPJ)发布本会超说明书用药规范管理工作成果,FIP对本会工作的评价是:The information will be super valuable for pharmacists in China and beyond.(这个信息对中国乃至全球的药师来说,都非常有价值,意义重大。)

为协助各医疗机构制定超说明书用药目录,本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、循证药学专家委员会组织编写了《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(2022年版)》,是2015年以来的第8版。除广东外,本版目录起草单位包括北京、辽宁、黑龙江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湖北、湖南、海南、重庆、四川、陕西、福建等省、市的三甲医院。

本目录仅作为证据罗列,不作为推荐目录,超说明书用药在临床应用中仍需按正规流程规范管理。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,请及时向本会反映。

为尊重知识产权,引用本目录内容撰写公开出版物,如论文、专著等,以及制作计算机系统、APP等,请注明出处;本目录新增部分将在《今日药学》杂志发表,引用格式为:[1]广东省药学会.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目录(2022年版新增用法)[J]今日药学,2022,32(6):401-408.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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